新三鶯部落

原創條目者:Wei-Hao
最新編輯者:Wei-Hao
原住民族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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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0年代以後,大量原住民開始由原鄉前往大都市謀生,來到都市工作的阿美族人,一方面因為市內地價高昂無法在市內購屋居住,另方面,加上生活習慣與漢人不同,在1970年左右,來自花蓮及臺東的阿美族人,因為發現大漢溪旁的土地無人居住,且和原鄉環境相似,於是便在此地定居,是為三鶯部落。
其後,水利單位以占用河川地和安全堪虞,曾對部落多次進行拆遷,部分住戶後來遷入三峽文化部落居住,少部分住戶因為未被安置,又回到原地居住,形成新三鶯部落,現在已有近40戶在當地居住。
部落有頭目制度及自救會組織,頭目兼任自救會會長的角色,主持部落的公共事務,並設有討論公共事務的聚會所一處,以及辦理文化活動及尾牙活動的舞臺。
部落內訂有部落公約,如果住戶不遵守公約,部落會開會討會是否要請不遵守的住戶搬離部落。
參考資料: 
曾幼龍(2011),「漂.留」在都市邊緣 : 河岸聚落原住民社會福利輸送體系之研究。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未出版碩士論文。臺北市。
座標(N/E): 
Latitude: 24.942195000000
Longitude: 121.355916000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