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流部落 Alang gluban/Gluban

原創條目者:田駿禹
最新編輯者:田駿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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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流部落位於南投縣仁愛鄉互助村,居民均屬泰雅族亞族賽德克族群(Se-edeq),族人自稱Alan-Gluban(谷路邦部落)。

Alan:賽德克語,部落之意;Gluban:清流部落原住民稱呼。 

清流,日人稱川中島(Kawa NaKahara Jima),由於其是由兩條河(北港溪和眉原溪),台地中央地帶又有一條族人們稱為阿比斯溪的小溪貫穿,因為有三條溪流包圍住此地,因此日治時期被稱為「台中州川中島社」;而賽德克族人稱gluban,意即中途休息的地方。清流部落居民均屬泰雅族亞族賽德克族群(Se-edeq),原世居霧社地區,1930年10月27日,因不堪日本暴政統治,爆發霧社原住民抗日事件,即為震驚國際的「霧社事件」。1931年5月6日餘生後亦遭日本政策強制迫遷現居地,日治時代設川中島社,國民政府改稱清流部落,族人自稱Alan-Gluban(谷路邦部落)。

 

文字敘述引用自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
http://www.tipp.org.tw/tribe_detail3.asp?City_No=11&TA_No=3&T_ID=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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