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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創條目者:zih-h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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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靈祭 ma hou

(一)祭型:全部落在男性群體。早期祭祖祭女性是不能參與的。 
(二)地點:早期因為部落遷移頻繁,且無固定的墓地,因而選擇某一小路徑旁行。近來聚落定居,公墓已定後,均固定在公墓地祭之。 
(三)祭時:農曆七月半破曉清早時刻。 
(四)祭品:酒、小米糕、農作物、果實、魚類等,但是唯有山豬醃肉,不能作為祭品。 
(五)祭文譯義:
第一種祭式:定點集合前往墓地,行走中,頭目自己高喊一段祭文「祖先們!祖先們!…今日是子民們以虔誠的心情來會祭拜您,願祖靈能嘉納呼喊,並真誠的敬邀所有祖靈們會聚,分享惠賜的祭品…。」

此段主祭的頭目會持續唸二至三次。因為這樣祖先的靈魂才能接納子民的誠意而來。 第二種祭式: 行至墓地,各家便各自先行到親人的墓地行祭,之後再會合家族,由家族的長老行家祭。其祭文各家族雖然有些不同,但內容大致相同:「祖先們,我們帶來此一年間耕作的農作物,家族中的每一成員均依祖先的訓旨(gaga)行事,並努力的耕作,我們做子民的,期待在您的庇佑下,明年此時此刻,再供祭物及喜悅。」此祭主要意義,似乎在告知祖靈部落及家族一年來的生活情況,並承諾遵守祖訓的傳統文化及gaga,以及期許祖靈給予族群的祥和與健康,是部落族群的福氣。

祭祖或任何的祭祀的活動,女性是不能參與的,這是泰雅族人的一種傳統習俗。至於原因為何,由於這樣的習俗由來已久,現在部落裡的長者亦沒人能說清楚。從泰雅族的傳統社會制度而言,泰雅族群並非完全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制度,從部落中仍有入贅的婚姻現象,便可瞭解泰雅族婦女仍有其主導的地方。

在泰雅族的傳統習俗裡,任何祭儀中,山豬都不能作為祭品。據泰雅族人的傳說,在祖先陰間的生活中,山豬是他們的獵狗,用山豬當作祭品,表示不給祖先們飼狗,這樣做是會觸怒祖靈的。

 

引用自原住民委員會全球資訊網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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